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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居家办公管理办法,2021疫情居家办公通知】

居家办公期间企业该如何为员工发放工资?(附居家办公制度)

1、对其他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

2、居家办公期间工资发放规定 **北京**:鼓励企业和员工协商确定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确保工资水平不低于2320元/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政府鼓励企业与员工协商处理工资待遇问题,确保隔离期间的工资支付,并在隔离期结束后和治疗期间提供相应的工资或病假工资。

3、正常居家办公且能提供劳动的工资发放发放依据:如果劳动者能够正常提供劳动,并且确实提供了劳动,这是公司能够正常支付薪酬的依据。居家办公虽可能导致部分岗位工作量减少,也有一些岗位工作量增加,但工作是否饱和并非正常支付薪酬的条件,因为工作安排是公司的事务。

疫情居家办公工资怎么发放,国家规定

因疫情居家办公疫情居家办公管理办法,一般不可以随意少发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具体如下:呼和浩特市相关规定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疫情居家办公管理办法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疫情居家办公管理办法;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工资一般应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发放,企业需有证据证明员工旷工才可扣减工资,特殊情况下可协商调整工资发放标准。

北京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北京规范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管理政策(到岗率不高于30%)

1、适用范围:在全市划定的居家办公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外,均实行居家办公。对于确需到岗的单位,需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控制到岗率。具体要求:到岗人员管理:到岗人员需相对固定,并实行单位居住地“点对点”闭环管理,以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2、北京进一步规范居家办公管理,相关区域单位到岗率被要求控制在不高于30%的水平。具体措施如下:到岗率限制与闭环管理实行居家办公区域内的单位,确需到岗的,到岗率需严格控制在不高于30%的比例,且到岗人员需相对固定。单位需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措施,确保员工从单位到居住地的行程可追溯、风险可控。

3、一是规范居家办公情形。在全市划定的居家办公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城市运行、公共服务人员外,实行居家办公。实行居家办公区域内的单位,确需到岗的,按照不高于30%控制到岗率,到岗人员相对固定,实行单位居住地“点对点”闭环管理。 二是严格居家办公要求。

4、全面落实居家办公 跨区通勤、流动人员需居家办公或休息,非必要不出顺义区、非必要不进入。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以居家办公为主,确需到岗的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保持最低限度上岗率,并实行家庭-单位“点对点”闭环管理。各单位需履行“四方责任”,督促员工落实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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